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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消协在京发布《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报告显示电视购物领域乱象多:104款电视购物样品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体验中,超四成样品遭遇退货难;120条电视购物宣传信息中,九成多涉嫌违规宣传;送检样品118款,超一成样品的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1月3日中国新闻网)
“不要998元,不要398元,只要99元,前十位打进电话的观众还可以获得价值2000元的超值大礼包……”说起电视购物乱象早不是什么新鲜事,相信大家对前些年的这句电视购物“神句”并不陌生,2010年的央视春节晚会上的相声作品《超级大卖场》就拿电视购物乱象“开涮”。近些年,黄金饰品、减肥保健、美容丰胸产品等电视购物早已成为电视购物的投诉重灾区,电视购物乱象屡禁不止,很多人谈电视购物“色变”,电视购物似乎已经沦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代名词:电视购物虚假宣传、销售无证伪劣商品、售后服务保障形同虚设、维权难度大……
但其实,相关部门曾多次剑指电视购物,大力整治乱象,其中在2013年12月,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电视媒体在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前,应核实广告内容,七部委联合出击,严格电视媒体在广告前,核实广告内容,这是在源头上整治电视购物广告乱象,曾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近年来电视购物广告乱象又开始死灰复燃,形式上更隐晦、目标群体上更有针对性。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各大电商平台购物优惠便捷、产品质量有保证再加上售后服务有保障,越来越多的城市人以及年轻人选择网上购物,但仍有些欠发达地区以及一些老年群体少“触电”购物,于是电视购物将目标转向二、三线城市、农村地区,瞄准了老年群体。这些电视购物广告有的以栏目形式“隐晦”宣传产品,过程还有“主持人”推波助澜;有的打着“不要钱”、“免费送”进行商业欺诈广告吸引观众;又或者用“御用”、“百年祖传秘方”、“治病除根、杜绝复发”等违规医药广告吸引老年群体,导致老人家经常上当受骗。
电视购物乱象当制止,这毋庸置疑。首先当然是电视媒体要“守土有责”,不要为了眼前的广告收入而放松了监管,让电视购物乱象不断“蚕食”辛苦建立的公信力。其次就是监管部门要“狠”,要提高电视购物准入门槛,建立严格审查责任追究制,让行业更加规范。当然还可以建立电视购物消费第三方支付或交纳消费维权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能真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