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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家庭财力雄厚,多次向亲密无间的闺蜜借钱,不到一年时间“借”了30余万,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最后不仅不承认借钱,还设下圈套坑害自己的闺蜜。
刘小美是福建人,多年前来到日照,与同住一个小区的王小花(化名)都是“80后”,平时一起接送孩子、做美容,渐渐地便熟络起来,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刘小美告诉王小花,自己的老公在临沂、广州等地负责价值几千万的房地产工程,且在福建开红木家具厂,家庭财力十分雄厚。
从2014年1月份,刘小美以其身份证和银行卡丢失,暂时没有钱花为由向王小花借2000元钱,王小花没有犹豫就借给了她。自此以后,刘小美开始以各种理由向王小花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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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20余万元之后,王小花没钱了,刘小美便让王小花向刘小美的老公借10万元,再转借给自己。王小花的老公发现后,觉得事情不对,便找刘小美询问。没承想,刘小美竟矢口否认,反称王小花曾向其老公借过10万元,让王小花还钱。
王小花此时才如梦初醒,忙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26日,东港区法院以被告人刘小美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记者王裕奎通讯员安瑶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