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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国务院4日发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针对“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监管失当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其中,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成为亮点。
这份《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权责明晰,强调要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改革举措,其中转变现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是一大重要内容。根据《意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要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也是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意见》提出,将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的方式,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是实现管资本为主的重要途径,也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在足够的空间和领域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具备一定资本规模,同时,户数不宜过多。
围绕如何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意见》并强调,要“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同时推进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完)